国开电大2020春学期商法第三次考核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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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题目: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题目:背书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题目: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
题目:本票的出票人资格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
题目: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与收款人。
题目: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题目: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明确表示于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表示愿意承担票据义务的行为。
题目: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和执行。
题目:非票据关系分为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与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题目: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
题目:管理人经债权人会议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题目: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题目: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题目: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题目:管理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题目: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题目: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题目: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指定。
题目: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题目: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题目:管理人主持债权人会议。
题目:汇票的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票据债务人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所为的一种具有独立性的附属票据行为。
题目:汇票就是出票人委托他人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题目:汇票上不必记载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的字样。
题目: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题目:汇票与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
题目:汇票在出票时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
题目:开立支票存款帐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
题目:空白票据是出票人在签发票据时,有意将票据上应记载的事项不记完全,留持票人以后补充的票据。又称未完成票据。
题目:票据当事人分为基本当事人与非基本当事人。
题目:票据的基本当事人是随出票行为而出现的当事人。
题目:票据法禁止记载的事项,一般是指附条件的委托支付文句的记载,若有此记载便会使票据归于无效。
题目: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由票据法直接规定的、与票据行为相联系但又不是由票据行为本身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题目:票据法是规定票据的种类、签发、转让和票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题目:票据非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发出之后通过其他票据行为而加入到票据关系中的当事人。
题目:票据关系是指基于票据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或称权利义务关系。
题目:票据关系以非票据关系为基础成立,一经成立,便与非票据关系相脱离,不受非票据关系的影响。
题目:票据抗辩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题目: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为取得票据金额,依法所附予的可以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的权利。
题目:票据贴现是指对未到期票据的买卖行为,也就是说持有未到期票据的人通过卖出票据来得到现款。
题目: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请求权),提出某种合法的事由而予以拒绝,称为票据抗辩。
题目:票据追索权指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在履行了保全手续后,向其前手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一种票据上的权利。
题目:破产案件审理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题目:破产案件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题目: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题目: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题目: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题目: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题目: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
题目: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题目: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题目: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题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题目: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不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题目:所谓票据关系的当事人,是指享有票据权利,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主体。
题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题目:我国《票据法》将票据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
题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而且因此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题目: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题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题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
题目: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拒不陈述、回答,或者作虚假陈述、回答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题目: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题目: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
题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题目: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题目: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题目: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题目: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题目: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题目:债权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题目: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题目: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题目: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题目: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题目: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擅自离开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训诫、拘留,可以依法并处罚款。
题目: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题目: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题目:债务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题目:债务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题目:支票记载了有害记载事项的,支票无效。
题目:支票禁止记载事项包括无益记载事项和有害记载事项。
题目:支票就是出票人委托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于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题目: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指示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即付款人于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题目:支票在出票时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
题目: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题目:追索权是指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在履行了保全手续后,向其前手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一种票据上的权利。

题目:( )或者( ),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重整计划 和解协议; 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和解协议; 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重整计划
题目:( )经债权人会议( )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重整计划 2; 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1;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2; 和解协议 1
题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 )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15 四分之三; 15 四分之一; 10 四分之一; 15 二分之一
题目: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 )与( )不享有表决权。: 重整计划 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重整计划 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和解协议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和解协议 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题目: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 )日内作出决定。: 5; 1; 2; 3
题目: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 )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7; 3; 15; 10
题目: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不包括:( ): 票据资金关系; 汇票复本持有人请求汇票复本接受人返还复本的关系; 即票据原因关系; 票据预约关系
题目:票据的签章被伪造的,持票人应向( )主张票据权利。: 以上均可; 伪造人; 票据上的其他真正签章人; 被伪造人
题目: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不包括:( ): 付款人付款后请求交出票据的权利的关系。; 汇票的誊本持有人请求汇票原本接受人返还原本的关系。; 票据预约关系; 汇票复本持有人请求汇票复本接受人返还复本的关系。
题目: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不包括:( ): 汇票持票人对于汇票收票人发给复本的请求权的关系。; 真正权利人对于因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持票人的请求返还票据权的关系。; 依票据法因时效或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在其所受利益限度内的请求返还权的关系。; 票据资金关系
题目: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不包括:( ): 票据预约关系; 汇票的誊本持有人请求汇票原本接受人返还原本的关系。; 付款人付款后请求交出票据的权利的关系。; 汇票复本持有人请求汇票复本接受人返还复本的关系。
题目: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不包括:( ): 真正权利人对于因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持票人的请求返还票据权的关系。; 汇票持票人对于汇票收票人发给复本的请求权的关系。; 票据资金关系; 依票据法因时效或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在其所受利益限度内的请求返还权的关系。
题目:票据债务人依其本国的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依行为地法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适用( )法律。: 行为地; 付款地; 其本国; 出票地
题目: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 )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半; 1; 2; 3
题目: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最先应该清偿的是:( ): 优先权;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题目: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 3; 1; 2
题目: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 )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5 15; 5 10; 10 10; 15 10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 )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5; 10; 7; 15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 )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 )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3 15; 3 30; 2 30; 2 15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 )日,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30 3; 15 3; 30 1; 30 2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0; 7; 15; 10
题目: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 )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30; 25; 20; 10
题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 )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30; 10; 7; 15
题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 )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 )日。: 15 15; 15 10; 10 10; 10 15
题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 )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7 三分之二; 30 三分之一; 30 三分之二; 10 三分之二
题目:下列各项不属于所有票据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无条件支付或无条件委托支付的文字; 票据金额; 出票年月日; 票据付款人
题目: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 )是错误。: 我国票据法上的本票包括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本票无须承兑; 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对持票人付款的票据
题目: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哪个是错误的?(): 我国票据法上的本票不包括商业本票; 本票无需承兑; 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本票上没有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题目:下列关于汇票的说法( )是正确的。: 收款人可以写全称,也可以写简称或代码; 出票人为二人以上签章的,所有签章者对票据记载事项负连带责任; 票据金额记载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为准; 票据上记载交付货物后付款等付款条件的,条件无效,但票据有效
题目:依《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记载事项( )是正确的?: 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予补记;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题目: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 ): 转让票据须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 取得票据无需合法原因; 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 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
题目:以下关于破产管理人的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管理人可以自行根据工作的需要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题目:以下哪一项不属于破产费用?(): 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题目:以下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只能依法申请破产
题目: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分之二 15; 二分之一 15; 二分之一 25; 二分之一 10
题目: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 )人。: 13; 9; 11; 7
题目: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 )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以上。: 三分之一 半数; 半数 三分之二; 三分之二 三分之二; 三分之二 半数
题目: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30; 10; 15; 20
题目: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 )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五分之一; 十分之一; 四分之一; 三分之一
题目: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 )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5 7 10; 5 5 10; 5 7 7; 5 5 7
题目: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 )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7 15; 5 15; 5 10; 10 15
题目: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 )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4; 1; 3; 2
题目: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 )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 )个月。: 6 6; 3 3; 3 6; 6 3
题目: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 )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以上。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 三分之二 二分之一; 15 过半数 三分之二; 15 过半数 二分之一; 10 过半数 二分之一
题目:重整计划的执行人应当以下哪一个担任?(): 债务人; 人民法院; 债权人; 破产管理人

题目:本票的禁止记载事项有:( ):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有害记载事项。; 无益记载事项。; 表明本票的字样
题目:本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未记载者本票无效。: 有害记载事项; 确定的金额。;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表明本票的字样。
题目:本票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未记载者适用法律规定。: 出票地。; 收款人名称。; 到期日。本票上未记载到期日的,视为见票即付。; 付款地。
题目:非转让背书的效力有:( ): 质权背书; 委任取款背书的效力; 担保付款的效力; 权利证明的效力
题目:根据本教材,汇票的可以记载事项有如下几项:( ): 出票人签名; 免除担保承兑责任的记载。; 免除做成拒绝证书。; 禁止背书的记载。
题目:关于破产案件中的债权人会议,以下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有担保的债权人不享有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召开; 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债权人中指定
题目:关于破产管理人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题目: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
题目: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
题目: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 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 破产财产分配的比例; 破产财产分配的数额
题目: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有以下几项:( ): 出票人签名; 票据文句和一定金额; 收款人或其指定人的姓名; 支付文句和出票日期
题目:甲公司因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向人民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同时其之前已经涉诉,并有部分财产被采取保全措施,部分财产正被强制执行,并仍有个别债权人准备为追讨债务起诉甲公司。对此案的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题目:甲签发汇票一张,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为乙、保证人为丙、金额为20万元、汇票到期日为1997年11月1日。乙持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戊要求付款银行付款时被以背书不具连续性为由拒绝付款。该事件中的票据债务人有哪些?( ): 丙; 乙; 丁; 甲
题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主体包括哪些?()
题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主体包括哪些?(): 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 债权人; 债务人; 企业职工
题目:民法上的非票据的资金关系包括:( ): 真正权利人对于因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持票人的请求返还票据权的关系; 虽未订有契约,但付款人因信用关系代出票人付款。; 汇票持票人对于汇票收票人发给复本的请求权的关系; 付款人或承兑人于付款后,得向出票人请求补偿。
题目:民法上的非票据的资金关系不包括:( ): 付款人或承兑人于付款后,得向出票人请求补偿。; 虽未订有契约,但付款人因信用关系代出票人付款。; 汇票持票人对于汇票收票人发给复本的请求权的关系; 真正权利人对于因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持票人的请求返还票据权的关系
题目: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包括:( ): 票据预约关系; 票据资金关系。; 即票据原因关系; 汇票复本持有人请求汇票复本接受人返还复本的关系
题目:票据丢失以后,失票人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 公示催告; 向人民法院起诉; 挂失止付; 和债务人协商
题目: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包括:( ): 真正权利人对于因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持票人的请求返还票据权的关系。; 依票据法因时效或手续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持票人,对于出票人或承兑人在其所受利益限度内的请求返还权的关系。; 票据资金关系; 汇票持票人对于汇票收票人发给复本的请求权的关系。
题目:票据付款被冒领的,在哪些情况下,付款人仍应对票据权利人承担付款责任?( ): 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没有收到失票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的证明,而于3日期满后向持票人付款。; 在挂失止付前,即期汇票被提示付款,该汇票背书无背书人的签名盖章,付款人立即向持票人付款。; 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误以挂失人为真正权利人,而向挂失人付款。; 在挂失止付前,未到期的远期汇票被提示付款,付款人立即向持票人付款。
题目:票据行为的特征不包括:( ):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票据行为的独立性; 公开性; 公正性
题目:票据行为的特征有:( ): 公正性; 票据行为的独立性;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公开性
题目:票据债务人在行使抗辩权方面所受的限制如下:( ):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 持票人取得票据是无代价或以不相当的代价的,也不适用前两项的规定。; 但持票人取得票据出于恶意(明知对债务人有损害)时不适用前两项规定。
题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题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目的
题目: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 债务人作出书面保证; 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债务人作出口头保证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该通知已知债权人和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 税; 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题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题目: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
题目: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支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未记载的,支票无效。: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付款人名称;; 有害记载事项
题目:狭义的票据行为指承担票据债务的要式法律行为,包括:( ): 出票; 承兑和保证; 参加承兑和保兑; 背书
题目: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
题目:下列选项中,有关票据背书的正确说法有哪些?( ): 背书有转让背书和质押及委托收款背书; 背书是无条件的; 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可以转让; 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转让
题目:有关承兑的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承兑记载在汇票的正面; 承兑是汇票特有的票据行为;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承兑; 承兑是无条件的
题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
题目:在以下哪些情况下,票据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 支票被拒绝付款; 汇票被拒绝承兑; 汇票付款人死亡; 本票付款人被宣告破产
题目: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
题目: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
题目: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
题目: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
题目: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 签订新的合同; 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通过和解协议
题目: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 签订新的合同;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题目: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 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监督管理人; 核查债权; 签订新的合同
题目: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 通过重整计划; 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签订新的合同
题目: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
题目: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
题目:支票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有:( )若当事人不予记载,适用法律有关规定,而不导致票据无效。: 收款人名称。; 出票地。; 付款地。; 确定的金额。
题目:支票有害记载事项包括:( ): 分期付款; 有条件的委托支付文句; 以不具有法定资格的人为持票人人; 以不具有法定资格的人为付款人
题目: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题目: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题目: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债权调整方案; 经理人选; 债权分类; 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题目:转让背书有下述效力:( ): 担保付款的效力; 权利移转效力; 权利证明的效力; 委任取款背书的效力
题目:自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 发现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发现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发现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题目: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题目: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题目: 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
在章一德为其女儿章凰侯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受益人如何产生?
: 因章凰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章一德可以监护人身份指定受益人
; 章一德作为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但必须征得被保险人章凰侯的同意
; 因章凰侯无民事行为能力,她可以委托章一德指定受益人
; 章凰侯虽无民事行为能力,但因她是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故她可以指定受益"
题目: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
"题目: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

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
; 如乙、丙同意,丁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
; 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该财产份额"
"题目: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15万元,待分配利润3万元。现甲无力偿还其对第三人乙的负债20万元,乙要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乙仅可就该15万元份额请求强制执行
; 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
; 乙可以就该15万元份额和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但必须扣除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
; 乙仅可就该3万元待分配利润请求强制执行"
"题目:甲、乙、丙合伙经营一个合伙企业,取名为“三义合”。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是有限合伙人。乙为负责人。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
某日,甲乙外出采购,丙以合伙人之一的身份与丁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标的6万元。因流动资金不足,丙遂向银行贷款6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丙以该商店的店面作为抵押,但未办理登记。
甲乙回来后,乙的朋友戊见建材商店的生意很红火,便向乙提出入伙的请求,甲乙丙三人认为戊的出资很可观,遂同意了戊的入伙请求,因此戊成为新的普通合伙人。
后来,由于一笔大生意的失败,导致无法履行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也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产生纠纷。此时丙也向甲乙提出退伙的请求。

下列描述是正确的: 丙与丁签订的合同无效。
; 该合伙取名为“三义合”是不合法的。
; 该合伙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有效。
; 戊对于该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题目: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如果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
"题目: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如果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

下列对该票据有关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
; 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
; 该票据的背书行为为附条件背书,效力待定
; 乙在未履行交货义务时,不得主张票据权利"
题目: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
"题目: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财产时,发现的下列哪些财产应列入该公司的破产财产? : 该公司对某大桥上的未来20年的收费权
; 该公司依合同将于三个月后获得的一笔投资收益
; 该公司一栋在建的办公楼
; 该公司提交某银行质押的一辆轿车"
题目: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
"题目: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

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甲公司发出的下列收购要约,哪些内容是合法的?: 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甲公司视具体情况可以撤回收购要约
; 甲公司将在45日内完成对乙公司股份的收购
; 本收购要约所公布的收购条件适用于乙公司的所有股东
; 甲公司收购乙公司的股份至51%时即不再收购"
"题目: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

对任某的换车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违反公司章程处置公司资产,其行为无效
; 并未违反公司章程,其行为有效
; 无论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只要王某无恶意,该行为就有效
; 违反公司章程从事非经营性交易,其行为无效"
"题目: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

下列哪些意见符合法律规定?: 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须经证监会批准,成本太高,应平价发行为宜
; 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故应争取溢价发行
; 现股市行情低迷,应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便于快速募集资金
; 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8元,可在高于票面金额与低于8元之间定价,投资者易于接受"
"题目:甲煤矿拥有乙钢厂普通债权40万元,现乙钢厂被宣告破产,清算组查明甲煤矿尚欠乙钢厂20万元运费未付。清算组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煤矿要求抵销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煤矿的债权发生争执。

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20万元破产债权
; 甲煤矿在抵销后无须偿还债务,也不拥有破产债权
; 甲煤矿必须偿还20万元债务,并拥有40万元破产债权
; 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10万元破产债权"
"题目: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

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行应当支付
; 虽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乙不知情,银行应支付
; 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 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题目: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元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实。
"题目:某公司两年前申请发行5千万元债券,因承销人原因剩余500万元尚未发行完。该公司现将已发行债券的本息付清,且公司净资产已增加一倍,欲申请再发行5千万元债券。

该公司的申请可否批准?: 可以批准
; 不应批准
; 若本次5千万元中包括上次余额500万元即可批准
; 若该公司变更债券承销人,可以批准"
"题目: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
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下列哪一类型的登记? : 变更登记
; 兼并登记
; 设立登记
; 注销登记"
"题目: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其后股东会、清算组所为的下列哪一行为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
: 清算组成立次日,将公司解散一事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并发出公告,一周内全体债权人均申报了债权,随后清算组在报纸上又发布了一次最后公告
; 在编制清算方案时,清算组经职代会同意,决定将公司所有的职工住房优惠出售给职工,并允许以部分应付购房款抵销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 在清理公司财产过程中,清算组发现设备贬值,变现收入只能够清偿75%的债务,遂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剩余债务转由股东甲负责偿还,清算继续进行
; 股东会选派股东甲、股东乙和股东丙组成清算组,未采纳股东丁提出吸收一名律师参加清算组的建议"
"题目:乙公司与丙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丙公司见汇票出票人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甲公司实际并不存在。

丁公司对该汇票承担什么责任?: 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 应当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 不承担任何责任
; 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不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题目:在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
"题目:在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
: 甲要求收回依融资租赁合同出租给的设备
; 丁依合同保管着的一批货物,要求以变卖这批货物的价款优先清偿拖欠的保管费
; 丙根据与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签订的以物偿债协议,要求取得用于抵偿欠款的一批库存产品
; 乙根据与的建筑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条款,要求以的酒店经营收入优先清偿拖欠的工程款"
题目: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
题目: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
题目: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
"题目: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

在章一德为其母亲吴氏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依法可以确定谁为受益人?: 以投保人章一德和被保险人吴氏共同指定的第三人为受益人
; 以被保险人吴氏为受益人
; 以被保险人吴氏指定的章凰侯为受益人
; 以投保人章一德为受益人,但须经吴氏同意"
"题目: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

章一德为吴氏和章凰侯投保的保险合同均约定为分期支付保费。章一德支付了首期保费后,因长期外出,第二期超过60日未支付当期保费,这有可能引起什么后果?: 合同效力中止
; 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 保险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 合同终止"
"题目:章一德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吴氏和6岁的女儿章凰侯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章一德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

章一德续交保费两年后,由于经济上陷入困境,无力继续支付保费,遂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已交的保费。对于章一德的这一请求,应当如何认定?: 章一德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已交的保费
; 章一德有权解除合同,但无权要求退还任何费用
; 章一德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按规定退还保费,但保险公司有权收取违约金
; 章一德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题目:A公司向凤凰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水泥,价值150万元,A公司开具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背书“不得背书转让”字样。
"题目:A公司向凤凰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水泥,价值150万元,A公司开具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背书“不得背书转让”字样。
凤凰有限责任公司在汇票到期日前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由于凤凰有限责任公司与B公司是多年的商业伙伴,就接受了汇票。
B公司为了偿付贷款,又将其背书转让给某服装厂。
服装厂购买原材料,又将汇票背书后转让给轮胎厂。
轮胎厂用汇票支付了丁的租赁费。
丁于汇票付款期届至时,去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该汇票上有不得背书转让的记载拒绝付款。丁向B公司、凤凰有限责任公司和A公司等等追索,均遭拒绝。丁无奈之下,将轮胎厂告上法庭。

当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时: B公司可以将汇票转让给服装厂
; 轮胎厂可以将汇票转让给丁
; 凤凰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将汇票转让给B公司
; 服装厂可不以将汇票转让给轮胎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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