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 )被视为是近代国际法形成的标志的事件之一。
A. 国际联盟的成立
B. 《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
C. 《陆战法规惯例公约》的签订
D. 《联合国宪章》的制定
2. 国家领土自然划界的方法有( )
A. 以山为界
B. 几何划界
C. 天文学划界
D. 扇形划法
3. 一国的部分领土脱离母国,建立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新的国家被称为( )。
A. 独立
B. 合并
C. 解体
D. 分离
4. ( )被视为是近代国际法形成的标志的事件之一。
A. 威斯特伐利亚和会的召开
B. 《万国公法》的发表
C. 《陆战法规惯例公约》的签订
D. 《联合国宪章》的制定
5. 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下列学者持实在法学派观点的是( )。
A. 奥本海
B. 凯尔森
C. 狄骥
D. 格老秀斯
6. 国际法的官方编纂始于( )
A. 19世纪
B. 18世纪
C. 20世纪
D. 17世纪
7. 国际法优先说的著名代表人物是( )。
A. 德国的耶利内克
B. 美国的凯尔森
C. 德国的得里佩尔
D. 英国的奥斯汀
8. 确立南极法律制度的基本条约是( )。
A. 保护南极环境条约
B. 保护南极海豹条约
C. 海牙公约
D. 南极条约
9. 关于不动产的国家继承,应适用( )。
A. 与所涉领土实际生存原则
B. 公平原则
C. 随领土转移原则
D. 协商原则
10. 国家可以自由决定与其他国家缔约、建交、结盟或进行其他往来,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任何形式的干涉,这是国家( )的体现。
A. 自卫权
B. 管辖权
C. 平等权
D. 独立权
11. 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于( )。
A. 国际立法
B. 使国际法汇总成册
C. 使国际法法典化
D. 编辑成册便于查阅
12.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这表明( )。
A. 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B. 国际社会尤其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
C.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
D. 如改变该原则,须经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
13. 国际法基本原则有( )
A. 任意法的性质
B. 强行法性质
C. 国内法性质
D. 硬法的性质
14. 作为国际法渊源之一的国际习惯是指( )。
A. 国际实践
B. 国际惯例
C. 习惯国际法
D. 一般法律原则
15. 由若干地方行政区域组成的拥有统一主权的国家被称为( )。
A. 复合国
B. 单一国
C. 中立国
D. 附属国
16. 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美国是( )
A. 单一国
B. 复合国
C. 君合国
D. 政合国
17. 下列不属于国际法的直接渊源的一项是( )。
A. 国际条约
B. 国际组织的决议
C. 国际习惯
D. 一般法律原则
18. 国际法委员会于( )年经选举正式成立。
A. 1948
B. 1946
C. 1947
D. 1949
19. 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 )立场在19世纪末期由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国的司法判例正式确认。
A. 绝对主义
B. 普遍主义
C. 限制主义
D. 连带主义
20. 确定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条件之一是( )
A. 具有固定的居民
B. 有确定领土
C. 有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D. 有普遍管辖权
二、多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主体是因为( )。
A. 国家有国际法上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B. 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的调整对象
C. 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的创造者
D. 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的创造者
2. 在近代国际法形成中起到重要作用的事件包括( ).
A. 威斯特伐里亚和会的召开
B. 《威斯特伐里亚和约》的签订
C. 格老秀斯《海洋自由论》的发表
D. 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
3. 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持实在法学派观点的的学者包括( )。
A. 普芬道夫
B. 奥本海
C. 李斯特
D. 宾刻舒克
4. 国际法主体的构成要件包括:( )。
A. 有独立的主权
B. 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C. 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D. 有国际求偿能力
5.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家行为?( )
A. 驻外记者在国外与其职务有关的行为
B. 外交代表在国外与其职务有关的行为
C. 实际代表国家行事的人在执行公务时的行为
D. 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国家支配的机关的行为
6. 不干涉内政原则包括( )。
A. 一国不得以经济的方法迫使另一国服从
B. 民族自决权不受外国势力干涉
C. 联合国制止一切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D. 各国任意处理其国内的一切事务
7. 可以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有( )。
A. 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
B. 国际仲裁庭的裁决
C. 权威公法学家的学说
D. 国际组织的决议
8. 下列属于排除一国国际行为不当性的情况有 ( )
A. 同意
B. 不可抗力
C. 经济封锁
D. 自卫
9. 以下哪几项关系属于国际法调整的对象?( )
A. 中国与百事可乐公司的关系
B. 中国与美国的关系
C. 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关系
D. 自然人与法人间的关系
10. 属于国际法的直接渊源的选项包括( )。
A. 国际组织的决议
B. 国际惯例
C. 一般法律原则
D. 国内判例
11. 传统国际法学界在国际法的效力依据问题上所形成的主要学派有( )。
A. 格老秀斯派
B. 自然法学派
C. 实在法学派
D. 规范法学派
12.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国际法原则宣言中的七项原则 ( ) 。
A.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B. 不使用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C.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D. 各民族权利平等与自决
13. 现代国际法的主体包括( )。
A. 国家
B. 争取独立的民族
C. 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D. 一定条件下的法人组织
14. 承担国家责任的行为国负有 ( )的义务
A. 停止不当行为
B. 承诺并保证不重犯
C. 补偿损害后果
D. 接受经济制裁
15. 某国是实行三权分立制的国家。下列哪些部门作出的行为被认为是国家行为?
A. 立法机关
B. 行政机关
C. 司法机关
D. 军队
16. 甲国和乙国合并成为丙国,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
A. 甲国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B. 甲国政府关于甲国南方省水利项目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C. 乙国北方省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D. 乙国东方公司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17. 现代领土变更的新方式包括( )。
A. 时效
B. 添附
C. 全民投票
D. 恢复领土主权
18. 下列哪些债务不属于国家继承的范围( )。
A. 国债
B. 地方债务
C. 地方化债务
D. 恶债
19. 下列属于单一制国家的有( ).
A. 美国
B. 前苏联
C. 中国
D. 俄罗斯
20. 根据《南极条约》的规定,各国可以在南极进行( ) 。
A. 军事演习
B. 自由考察
C. 占领
D. 建立科学研究站
、
三、案例讨论题(共 2 道试题,共 20 分。)
1. 2.荷花号案
案情
1926年8月2日,法国油船“荷花号”在地中海的公海上与土耳其船波兹一库特号相撞,土耳其船被撞沉,8名土耳其人死亡。第二天,当“荷花号”抵达伊期坦布尔时,土耳其当局对碰撞事件进行了调查。称该事件是由于“荷花号”上的负责值班的人员法国海军上尉德蒙的失职所致,故将其逮捕,连同土耳其船长哈森•贝一并以杀人罪在土耳其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诉讼。1926年9月15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德蒙监禁80天、罚款22英磅。土耳其船长哈森一贝则被判了较重的惩罚。
法国政府对土耳其当局的审判提出外交抗议,认为土耳其法院无权审判法国公民德蒙上尉。因为船舶碰撞发生在公海上,“荷花号”的船员只能由船旗国,即法国的法院进行审理,并主张这是一项国际法原则。但土耳其法院则依据《土耳其刑法典》第6条的规定,任何外国人在国外犯有侵害土耳其公民的罪行,应按依照该刑法处理,因此,对本案的管辖权并不违反国际法。1926年10月12日,法国和土耳其签订了一项特别协议,将该争端提交常设国际法院解决。
问题
请分析,土耳其对法国船员德蒙上尉进行刑事诉讼是否违反国际法原则? 为什么?
2. 3.湖广铁路债券案
案情
中国清末预备修建的湖广铁路是指“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的粤汉铁路”和“湖北省境内的川汉铁路” 。因这两线铁路都在湖广总督的辖区范围内,故称“湖广铁路”。
两线铁路的修建计划,前者是由武昌起经岳阳、长沙至宜昌,与广东商办的粤汉铁路衔接;后者以汉口为起点,经应城、钟祥、当阳至宜昌,由此抵达四川夔州(现称奉节)。清政府修建湖广铁路的目的在于便利用兵以镇压正在兴起的南方起义维护其统治。为加快铁路的修建,当时的湖广总督张之洞受命督办后,便向国际上筹措借贷。1909年3月7日, 中德草签了借贷合同, 决定向德国的德华银行借款。英、法两国得知此事后也认为有利可图,故通过抗议、照会对清政府施加压力,强迫清政府接受它们的借款。这使清政府只好搁置中德的借贷合同,另于1909年6月6日与英、法、德三国草签了借款合同。之后,美国又以“机会均等”挤进了该借贷合同。所以湖广铁路的借贷合同最后是以清政府邮传大臣(盛宣怀)为一方,以德国的德华、英国的汇丰、法国的东方汇理等银行和“美国资本家”(以下称银行)为另一方在北京签订。合同签订后,德、英、法、美上述银行于1911年以清政府的名义发行“湖广铁路五厘利息递还金镑借款债券”(以下简称湖广铁路债券)600万金英镑。该债券利息从1938年起停付,本金1951年到期未付。美国公民杰克逊等9人持有湖广铁路的上述债券。1979年11月,他们的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诉讼。要求偿还他们所持有的湖广铁路债券本利1亿美元外加利息和诉讼费。法庭受理了他们的诉讼。并于11月3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出传票,指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黄华收。要求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于收到传票后的20天内提出答辩,否则作缺席判决。中国外交部拒绝接受传票,将其退回。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关于湖广铁路债券案的审理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拒绝后, 法庭于1982年9月1日对本案作出了缺席裁判。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原告41313038美元, 另加利息和诉讼费。中国政府对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的判决拒绝接受,认为它是违反国际法的,是无效的。理由是依据国际法,国家享有主权豁免,一国法院不得强行将外国列为被告。所以美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管辖权。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调查了湖广铁路债券的渊源,认定它属恶债。
中国政府据此理由与美国国务院进行了多次交涉。经过两国政府官员的几次会谈,美国国务院决定干涉此案。美国国务院乔治•普•舒尔茨和国务院法律顾问戴维斯•鲁宾逊分别于1983年8月11日和12日发表了声明。
中国接受了美国的建议,聘请了美国律师出庭申辩。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绝对主权豁免;本案不属美国法典第28卷第1605条规定的“商业活动”;原告的传票送达不完备;原告未能依美国法典第28卷第1605条规定,证明被告具有责任而使其提出的求偿要求和权利得以成立等理由指出法庭判决无效,要求撤销缺席判决。
另外,美国司法部向阿拉巴玛州地方法院提出了“美国利益声明书”,要求法院考虑舒尔茨和鲁宾逊的声明,考虑美国利益支持中国的申辩。在美国政府的干预下,法庭重新审理了此案,作出新的决定,撤销了原来的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之后原告又向美国联邦第十一巡回法院提起上诉和要求美国最高法院重新审理,未获成功,致使此案于1987年3月9日告终。
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在美国享有豁免权?为什么?
(2)美国1976年的《国有主权豁免法》是否适用湖广铁路债券案?为什么?
(3)为什么说湖广铁路的债券是恶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否有义务继承?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