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是 。
在中国历史上,以刑律为主,将其他刊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文之后,依律目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的法规,叫作“ ”或“ ”。
宋朝把日积月累的单行敕令,加以分类整理,删去重复矛盾之处,然后再颁布,使之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就是所谓的“ ”。
宋朝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是“ ”和“ ”。
宋仁宗嘉祐中期,加重处罚犯罪,开始实行“ ”法。
“法典体例在宋朝发生了变化,采用( )作为法律形式。
: 刑统
; 会典
; 春秋经义
; 法律答问”
“宋朝将判案的成例叫做( )。
: 断案
; 廷刑事
; 成
; 比
比”
“宋朝尚书省和中央其他官署对某事所作的指示或决定,对以后同类事件具有约束力,与敕、令并行,这种法律形式叫做( )。
: 申明
; 指挥
; 看详
; 断例”
“宋朝中央官署可依就某项法令作解释,所作的解释叫做( )。
: 申明
; 断例
; 看详
; 指挥”
“宋朝中央官署根据过去敕文或其他案卷所作为的决定,叫做( )。
: 指挥
; 申明
; 断例
; 看详”
“宋朝的法律形式出了敕、令、格、式外,还有( )。
: 断例
; 看详
; 指挥
; 申明”
“宋朝立法的主要特点是( )。
: 以格代律
; 编敕
; 指定会典
; 以敕代律”
“宋朝伟了加重对“盗贼”的处刑,先后实行了( )。
: 折杖法
; “重法地”法
; 枉法赃
; “盗贼重法””
“根据宋朝法律规定,典卖与一般卖的区别有( )。
: 典价比卖价低得多
; 典卖可以收赎,一般卖不可以收赎
; 典价比卖价高得多
; 典卖是活卖,一般卖是绝卖”
“宋朝初年,意在减轻刑罚而收刑平政盛之功,指定了( )。
: 折杖法
; 凌迟
; 族夷
; 刺配之法”
刑统。
中国古代最残酷的生命刑。宋代广泛使用。古书记载的一种行刑方法为:“凌迟者先断其肢体,次绝其吭,当时之极法也。”
元朝对“恤囚”制度的发展。
“重法地”法。
宋刑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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