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学习周期01任务_0007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
D. 定居国
2. 我国是多法域国家,存在( )个法域。
A. 1
B. 2
C. 3
D. 4
3. 属人法是以涉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的( )或住所作为连接点的准据法表述公式。
A. 居所
B. 国籍
C. 选择
D. 配偶
4. 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 ( )原则。
A. 本国法
B. 住所地法
C. 惯常居所地法
D. 居所地法
5. 识别的对象是(   )。
A. 客观事实
B. 冲突规范
C. 连接点
D. 系属
6. 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 )。
A. 驳回起诉
B. 适用我国法律
C. 适用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相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
D. 适用一般法理
7. 下列冲突规范中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 )。
A. 夫妇财产契约的缔结,关于其方式或依据缔结契约国之法律,或依婚姻举行时婚姻当事人各自之本国法,或依婚姻继续中夫妇各自之本国法,均为有效
B. 离婚依其原因发生时夫之本国法,但其原因事实非日本法亦认为离婚之原因者,法院不得为离婚之宣告
C. 本人与第三人关系中,代理权的存在与范围以及代理人行使或意图行使代理权所产生的效力,应适用代理人为有关行为时其营业所所在地法
D. 在任何情况下,外国的法律和法规、一个组织或法人的章程和规定,以及私人间的规定和协议,如果违反公序良俗,在意大利领土上无效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

A. 采用反致
B. 不采用反致
C. 采用转致
D. 采用循环反致
9. 《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 )的规定。
A. 识别
B. 反致
C. 法律规避
D. 公共秩序保留
10. 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 )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
A. 直接适用的法
B. 反致
C. 法律规避
D. 公共秩序保留
11. ( )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A. 时际法律冲突
B. 人际法律冲突
C. 静态法律冲突
D. 区际法律冲突
12. 我国北洋军阀政府在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 )。
A. 《民法施行法》
B. 《中国国际私法》
C. 《法律适用条例》
D. 《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
13. 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 )。
A. 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
B. 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
C. 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协助
D. 由法学专家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
14.
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

A. 反致
B. 转致
C. 间接反致
D. 循环反致
15. 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 )中。
A. 《巴伐利亚法典》
B. 《永徽律》
C. 《法国民法典》
D. 《德国民法施行法》
16. 下列不属于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的是( )。
A. 区际冲突法的渊源只可能是国内法,而国际私法的渊源还包括国际条约等
B. 区际冲突法不受到国际因素的影响,而国际私法必须考虑国际因素
C. 公共秩序保留在区际冲突法上的适用没有国际私法上适用广泛
D. 在冲突规范结构上,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不一样
17. 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
A. 鲍富莱蒙离婚案
B. 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C. 福果继承案
D. 特鲁弗特继承案
18. 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 )。
A. 冲突法调整
B. 实体法调整
C. 国际公约调整
D. 程序法调整
19.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
A. 单边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选择型冲突规范
D. 重叠型冲突规范
20. 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范围”部分是(   )。
A. 涉外合同
B. 涉外合同当事人
C.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 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二、多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冲突规范?( )
A.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 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D.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国际私法理论上赞成反致的理由包括( )。
A. 一国采用反致制度,可以扩大本国法的适用范围
B. 采用反致制度可以维护外国法律的完整性,体现了对外国主权的尊重
C. 适用反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判决结果的一致性
D. 采用反致有时可以使判决在外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3. 我国哪些法律中对公共秩序保留作了规定。( )
A. 《民法通则》
B. 《海商法》
C. 《合同法》
D. 《民事诉讼法》
4. 实践中( )有限接受反致和转致。
A. 英国
B. 美国
C. 法国
D. 德国
5. 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 )。
A. 冲突规范
B. 统一实体规范
C.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6. 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在国际私法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
A. 法律的区际冲突
B. 法律的人际冲突
C. 法律的时际冲突
D. 法律行为冲突
7. 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 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 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 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 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8. 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
A. 比尔
B. 萨维尼
C. 毕叶
D. 贝斯特里基
9. 准据法的特征包括( )。
A. 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所援用的法律
B. 准据法是一国加入的国际公约
C. 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
D. 准据法是一国的内国法
10. 不接受反致、转致的国家有( )。
A. 伊拉克
B. 荷兰
C. 中国
D. 瑞士
11. 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双边冲突规范?( )
A.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 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D.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理论上,对识别的法律依据有以下哪几种主张(  )。
A. 依法院地法识别
B. 依准据法识别
C. 分析法学与比较法学说
D. 依最密切联系地法识别
E. 依事实情况发生地法识别
13.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 )。
A. 由当事人提供
B. 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C. 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供
D. 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14. 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   )
A.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B. 《海商法》
C. 《合同法》
D. 《民事诉讼法》
15. 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 )。
A. 依法院地法识别
B. 依准据法识别
C. 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 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16. 冲突规范种类有( )。
A. 单边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7. 时际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包括( )。
A. 一国的冲突规范发生变化
B. 一国的实体规范发生变化
C. 一国政权更替,领土发生变更,或当事人国籍、住所发生变更导致法律发生变化
D. 一国的法域出现变化
18. 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 国内立法
B. 国内判例
C. 国际条约
D. 国际惯例
19. 识别可以基于以下( )原因产生
A. 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 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 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D. 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20. 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 )
A. 法国
B. 奥地利
C. 德国
D. 意大利

三、案例分析题(共 2 道试题,共 20 分。)
1.
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2.
1995年,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
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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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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