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 )
: 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
: 应该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 应该将其列为第三人
; 应该将其列为证人
; 应该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刘胜因兄弟刘利占有父母遗留的全部房产及存款等遗产拒绝分割而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诉讼中他们的堂兄刘岩提出因刘胜.刘利父母生前表示他们去世后有一间房屋由刘岩继承,该案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要求参加诉讼,刘岩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是?( )
: 共同原告
; 有独立请求权人
; 共同被告
; 无独立请求权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能享有的诉讼权利是( )。
: 放弃.变更本诉讼的诉讼请求
; 对本诉讼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
; 上诉权
; 承认本诉讼的诉讼请求”
“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任何情况下,甲具有上诉权,而乙无上诉权
; 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 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 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下列哪一情形,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诉讼?( )
: 甲驾车不慎将停在路边的乙.丙共同拥有的一辆载货卡车撞毁,乙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甲请求其赔偿损失
;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合伙成立一家生产家俱的工厂,因与广大公司发生合同纠纷,该工厂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广大公司
; 因一般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中,债权人向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
; 某贸易公司借用一机械厂的合同专用章 与某商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后贸易公司因未能履约而被商场诉至人民法院”
“甲、乙、.丙三人合伙在新新家园生活小区开办一家送奶站,并登记字号为“顺心奶站”。后顺心奶站与小区内20户居民因牛奶质量发生争议,20户居民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应当以谁为被告?( )
: 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顺心奶站”的字号
; 以甲、乙、丙与“顺心奶站”为共同被告
; 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或者以“顺心奶站”为被告
; 以“顺心奶站”为被告”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是( )。
: 诉讼参与人
; 当事人
; 原告
; 诉讼参加人”
“民事诉讼中,一同起诉或应诉的人,称为( )。
: 第三人
; 诉讼代理人
; 诉讼代表人
; 共同诉讼人”
“甲.乙共有一台电脑,一日被丙弄坏。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赔偿。法院受理案件后,乙也要求参加诉讼。乙的诉讼地位是( )
: 证人
; 共同原告
;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参加诉讼,是作为( )。
: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共同被告
;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共同原告”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中人数众多是指( )。
: 五十人以上
; 三十人以上
; 二十人以上
; 十人以上”
“在下列案件中,追加当事人的做法正确的是( )。
: 某甲在乙个体经营的烤肉馆担任服务员,一次在换火时不慎将顾客丙烫伤。丙向法院起诉乙索赔,法院列甲为共同被告
; 丙为甲乙间的借贷合同提供保证,没有约定保证的方式,在乙因甲拖延还款而起诉丙时,法院应当追加甲为共同被告
; 甲和弟弟乙共居祖宅,甲住东屋,乙住西屋,共用天井和厨房。甲和丙结婚后约定财产共有,三年后因感情不和,丙向甲提出离婚诉讼,法院追加乙为第三人
; 某网络公司开办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班,公司聘请了某学校某社团的研究生授课,上课费则由公司寄至该社团的账户上。后报考学生与网络公司发生纠纷,诉其至法院,法院将某社团列为共同被告”
“贾君因生意失败而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经其妻子周静申请被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其财产由周静代管。贾君在失踪前曾向其友许德明借款10万元,现已到期,许德明向周静索要欠款。周静认为钱是贾君借的,应等到其回来再还。许索要未果,遂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本案诉讼参与人的地位,哪个是正确的?( )
: 许德明为原告,贾君为被告,周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许德明为原告,贾君与周静为共同被告
; 许德明为原告,贾君为被告,周静为其法定代理人
; 许德明为原告,周静为被告”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何种人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 )
: 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
;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 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
;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甲有一块玉石,以1000元的价格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没有交付。丙听说甲有一块玉石要售出后,赶紧与甲联系,愿意出2000元购买,甲将玉石卖给丙,并实际交付给丙。乙闻讯遂要求甲赔偿损失,甲不允,乙遂以甲为被告诉之法院。法院该如何处理?( )
: 法院可以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法院不能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如果乙申请,法院可以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如果甲申请,法院可以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甲.乙二人协议合伙经营木材生意,出于产品销路的考虑,挂靠村办集体企业并以其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后由于拖欠货款,被诉至法院,本案被告应当是( )。
: 村办集体企业
; 甲和乙
; 甲、乙和村办集体企业
; 甲或乙”
“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关于代表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 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
; 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 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 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 )
: 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 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 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 任何情况下,甲有上诉权,而乙无上诉权
; 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诉讼代表人如何产生?( )
: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 当事人自荐
; 由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推选
; 推选不出的,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
“挂靠于天成电子公司的容声电子器材公司在参加贸易洽谈会时,因未带自己的合同专用章,于是借用长宏投资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天成贸易公司签订了电子仪器购销合同。天成贸易公司预付货款后,发现容声电子器材公司后来所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但是,由于供货后,容声电子器材公司被声强仪器公司吞并,因此,货物质量问题未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根据上诉案情,天成贸易公司可以( )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声强仪器公司
; 长宏投资公司
; 容声电子器材公司
; 天成电子公司”
“下列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
;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提起上诉
;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否有权上诉取决于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是否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
“下列选项中,关于共同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普通共同诉讼中其中一人的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 普通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同起诉或一同应诉,彼此有连带关系
; 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
; 普通共同诉讼中的几个诉讼必须属于同一人民法院管辖”
“代表人诉讼中,代表人的( )行为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 同对方当事人和解
; 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 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
” 某大学4名师生联名起诉甲公司污染某条大河,请求判决甲公司出资治理该河流的污染。起诉者除列了4名师生外,还列了该河流中的某著名岛屿作为原告,法院没有受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 本案当事人不适格
; 本案属于公益诉讼
; 只有自然人和法人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 本案属于侵权诉讼,被污染河段流经地区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某申请认定其配偶丁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案件。在丁某的近亲属中,下列哪些人能够担当丁某的代理人?( )
: 丁某的配偶刘某
; 丁某的成年儿子
; 丁某的父亲
; 丁某的母亲”
“某生产企业宣传自己制造的产品质量好价格便宜,引来众多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事后许多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有严重问题,于是许多人分别向同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 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还需要经原告同意才能合并审理
; 这些起诉的消费者可以推选二至五人为诉讼代表人代表进行诉讼
; 这些消费者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所有诉讼行为对代表的消费者都发生效力
; 这是一个必要的共同诉讼,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下列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
;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提起上诉
;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否有权上诉取决于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是否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
;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关于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和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首先由当事人推选,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可以是普通的共同诉讼,也可以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只能是普通的共同诉讼
;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只能另行起诉
;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或者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代表人放弃诉讼请求的,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 刘三、刘四是两兄弟,并已各自成家多年,共同居住在祖上留下的四间平房里。去年刘四分得一套两居室的楼房,刘四一家将新房装修后,准备给儿子结婚用。刘三认为刘四已分得新房就应当搬走,因为父母去世时,弟刘四未尽养老送终的义务。父亲临终时说这四间房屋今后由刘三继承,刘四可以继承家传的字画。 当刘三提出让刘四搬走时,刘四不同意,故刘三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这四间房屋归其所有,并要求判令刘四腾走。刘四在答辩中称刘三已继承了父亲遗留的几个古董,就不应当再有继承该四间房了,要求人民法院将这四间房归其所有,并且要求刘三腾房。 在诉讼进行中,刘三、刘四的叔叔刘恩义向人民法院主张这四间房应归其所有,并向人民法院出示了其兄留下的遗嘱。但本案在开庭审理时,刘四因争执激烈,气冲大脑,突发脑溢血死亡。刘三见其弟已死亡,遂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
问:
(1)在本案诉讼中,刘三、刘四、刘恩义各处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并说明理由。
(2)刘四死后,诉讼程序应如何进行?
(3)刘三撤诉应经过什么程序?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