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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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1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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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 )。
题目: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
题目: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 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 这是( )。
题目: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
题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
题目:在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条规范中, 系属 部分是(   )。
题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这是( )。
题目:( )是国际私法的核心规范。
题目: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 )。
题目:《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这是( )。
题目: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 )。
题目:意大利公民甲和瑞士公民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在瑞士离婚。之后乙再婚。甲欲在英国与一位在瑞士有住所的西班牙公民丙,但英国的婚姻登记官拒绝为他们登记。理由是,根据意大利法律,甲的离婚无效。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的离婚关系是( )。
题目: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
题目:我国北洋军阀政府在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 )。
题目: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
题目:大陆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 ( )原则。
题目:国际私法产生时是以( )的形式出现的。
题目:识别的对象是(   )。
题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
题目: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 )。
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 )。
题目:在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条规范中, 范围 部分是(   )。
题目: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1893年在法学家( )的倡导下由( )政府发起召开的。
题目:2010年我国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 依本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就该法律关系须依其他法律而定者,应适用该其他法律;依该其他法律更应适用其他法律者亦同。但依该其他法律,应适用台湾法律者,适用台湾法律。
题目: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 )。
题目:国旗国法是指( )。
题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
题目:以国内立法的方式系统规定冲突规范,适于( )。
题目:冲突规范由( )组成。
题目: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
题目:下列不属于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的是( )。
题目: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
题目:法律的域内效力也称为( )。
题目:( )开始,出现了以单行法规来专门规定冲突法的立法方式。
题目: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该规定将( )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
题目: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 )中。
题目:我国是多法域国家,存在( )个法域。
题目:《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 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这一规定属于( )。
题目:下列冲突规范中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 )。
题目:属人法是以涉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的( )或住所作为连接点的准据法表述公式。
题目:在 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这一冲突规范中, 侵权行为 系( )。
题目: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 )。
题目: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 ( )原则。
题目:( )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题目: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
题目: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
题目: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 )。
题目: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 )。
题目:《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 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 ,这是一条关于( )的规定。
题目:( )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题目:不接受反致、转致的国家有( )。
题目:准据法的特征包括( )。
题目: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包括(   )。
题目: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题目: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   )
题目: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 )
题目: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   )
题目:时际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包括( )。
题目: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包括( )。
题目:冲突规范种类有( )。
题目: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冲突规范?( )
题目: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题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 )。
题目: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 )。
题目: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
题目:国际私法中的( )制度是19世纪在法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首先得到应用的。
题目:国际私法理论上赞成反致的理由包括( )。
题目:识别可以基于以下( )原因产生
题目:实践中( )有限接受反致和转致。
题目:我国哪些法律中对公共秩序保留作了规定。( )
题目:广义的反致包括( )
题目:实践中( )完全接受反致和转致。
题目: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在国际私法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
题目: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 )。
题目:理论上,对识别的法律依据有以下哪几种主张(  )。
题目:法律冲突的表现形态可以分为:( )
题目:哪些选项是传统国际私法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   )。
题目: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 )。
题目: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   )
题目: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 )。
题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 当事人规避我国( )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题目: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 )。
题目: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
题目: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双边冲突规范?( )
题目: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题目: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
题目: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题目: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
题目: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
题目:国际私法的组成规范有下列几种( )。
题目: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
题目:国际私法理论上反对反致的理由包括( )。
题目: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 )
题目:实践中,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解决方法包括(   )
题目: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如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首先由法院查明外国法的内容.法院不能确定外国法的内容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 )
题目:实践中查明外国法的方法包括( )
题目:以下选项属于单边冲突规范的有( )
题目: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但同时指出: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问:1.当英国冲突法规则在本案指向比利时的法律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还是冲突法?2.英国法官适用法律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
题目: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问: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题目:1995年,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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