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教育法学学习周期01任务_A答案

一、判断题(共 5 道试题,共 10 分。)
1. 教育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A. 错误
B. 正确
2.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A. 错误
B. 正确
3. 政府规章是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A. 错误
B. 正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此项规定为义务性规范。
A. 错误
B. 正确
5. 学校教育权属于国家教育权的范畴,学校教育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得放弃和转让。
A. 错误
B. 正确

二、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20 分。)
1. 颁布于( )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已于200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A. 1980
B. 1986
C. 1994
D. 2006
2. 下列方法中,( )是指在分析的基础上,把同一事物或不同事物的某些方面、某些要素或某些侧面加以比较,确定其相同点、不同点和相互间的关系或联系,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属性或运行规律的学习方法。
A. 文献阅读法
B. 调查研究法
C. 比较研究法
D. 系统思考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关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规定,体现了教育的( )原则。
A. 平等性
B. 终身性
C. 公共性
D. 方向性
4. 《教师资格条例》属于( )。
A. 行政法规
B. 规章
C. 法律
D. 地方性法规
5. 教育法的( )是指以一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形成的门类齐全、协调一致的统一体。
A. 原则
B. 规范
C. 体系
D. 渊源
6. 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通常包括假定(法定条件)、( )和奖惩。
A. 处理
B. 适应范围
C. 效力等级
D. 名称
7. 国家教育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依法对教育行使的( )的权力。
A. 领导
B. 管理
C. 监督
D. 领导和管理
8. 家庭教育权是指( ),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对被监护人发出教育方面要求的权利。
A. 未成年人的父母
B. 未成年人的家庭
C.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D. 未成年人的代理人
9. 社会教育权是指来自于行使国家教育权机构以外的( )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对他人发出教育方面要求的权利。
A. 社会组织
B. 公民
C. 个人
D. 社会组织或个人
10. 法律赋予一定的主体有权享受教育的资格,称作( )。
A. 学习权
B. 受教育权
C. 教育权
D. 人身权

三、多项选择题(共 5 道试题,共 10 分。)
1. 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 )。
A. 教育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B. 教育事实规律
C.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D. 教育法的基本理论
2. 以下各项中,( )属于教育法的渊源。
A. 法律
B. 地方性法规
C. 政府文件
D. 自治条例
3. 教育法的效力包括( )。
A. 时间效力
B. 空间效力
C. 对人或组织的效力
D. 对具体事件的效力
4. 我国主要对( )等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做出了法律保护。
A. 老年人
B. 流动人口子女
C. 儿童
D. 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
5.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共同特点主要表现于( )。
A. 两者都是教育法所赋予一定主体的一种资格
B. 两者都是法律所赋予一定主体有权承担教育任务的资格
C. 两者都是教育法所确认和保障的一定主体所享有的利益
D. 两者都是教育法所保障或允许的,一定主体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四、简答题(共 2 道试题,共 24 分。)
1. 简述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2. 简述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相互依托。

五、论述题(共 1 道试题,共 16 分。)
1.
请结合实际说明依法治教的现实意义。

六、案例分析题(共 1 道试题,共 20 分。)
1.
某小学不接收适龄孩子就近入学
【案情简介】

2012年9月3日,某报新闻热线陆续接到几位家长的紧急求助电话:我们的孩子今年已步入学龄了,按就近入学原则应进入本区的某小学就读。可自8月31日以来,该校就是不接收我们的孩子入学,学校相关负责人称,要想入学得找校长签字才行,而校长则根本不露面。现在,别的孩子已在上课了,我们的孩子该怎么办呢?
接到家长们的投诉后,记者迅速与该区教育局联系,教育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按计划,该小学今年招收6个班,每班50人,目前招生名额已满,致使一些学生无法入学。因此,他们想劝这些家长带孩子到邻近的十四中(内含小学)就读,但家长们不同意。现在,该局正在处理此事。
对此答复,家长们很不满意:十四中并不“邻近”,况且,如果该小学确实是因为学生太多而无法容纳我们的孩子,我们也就认了,但造成学校招生名额满的原因是,该校收纳了一些不属该校接收范围的“关系户”子女入学。
试依法分析这一案例。

© 版权声明
THE END
文章不错?点个赞呗
点赞0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