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学习周期01任务_0010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 )。
A. 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 1794年《普鲁士法典》
C. 1804年《法国民法典》
D. 1898年《日本法例》
2. 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范围”部分是(   )。
A. 涉外合同
B. 涉外合同当事人
C.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 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3. 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
A. 侵权行为
B. 侵权行为地
C. 侵权行为法律
D. 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4. 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 )。
A. 范围
B. 系属
C. 连接点
D. 准据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
D. 定居国
6.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 )。
A. 《巴伐利亚法典》
B. 《普鲁士法典》
C. 《法国民法典》
D. 《德国民法施行法》
7. 《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是( )。
A. 单边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冲突规范
D.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8. 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
A. 成文法
B. 判例法
C. 学说法
D. 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
9. 冲突规范由( )组成。
A. 假定 处理
B. 假定 制裁
C. 范围 系属
D. 制裁 系属
10. 以国内立法的方式系统规定冲突规范,适于( )。
A. 《巴伐利亚法典》
B. 《永徽律》
C. 《法国民法典》
D. 《德国民法施行法》
11. 《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 )的规定。
A. 识别
B. 反致
C. 法律规避
D. 公共秩序保留
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

A. 采用反致
B. 不采用反致
C. 采用转致
D. 采用循环反致
13. 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 )。
A. 冲突法调整
B. 实体法调整
C. 国际公约调整
D. 程序法调整
14.
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 )。

A. 识别
B. 司法协助
C. 法律援助
D. 法律规避
15. 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 )。
A. 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
B. 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
C. 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协助
D. 由法学专家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
16.
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 )。

A. 在法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B. 在德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C. 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
D. 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
17. 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1893年在法学家( )的倡导下由( )政府发起召开的。
A. 戴西 英国
B. 阿塞尔 荷兰
C. 萨维尼 德国
D. 库克 美国
18. ( )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 国际条约
B. 国际惯例
C. 国内立法
D. 国内判例
19.
2010年我国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依本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就该法律关系须依其他法律而定者,应适用该其他法律;依该其他法律更应适用其他法律者亦同。但依该其他法律,应适用台湾法律者,适用台湾法律。”

A. 不承认反致
B. 不承认反致,也不承认转致
C. 承认反致,不承认转致
D. 承认反致,也承认转致和间接反致
20. 识别的对象是(   )。
A. 客观事实
B. 冲突规范
C. 连接点
D. 系属

二、多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理论上,对识别的法律依据有以下哪几种主张(  )。
A. 依法院地法识别
B. 依准据法识别
C. 分析法学与比较法学说
D. 依最密切联系地法识别
E. 依事实情况发生地法识别
2. 冲突规范种类有( )。
A. 单边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3.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如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首先由法院查明外国法的内容.法院不能确定外国法的内容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 )
A. 当事人提供
B. 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
C. 该国驻我国的是.领馆提供
D. 中外法学专家提供
E. 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4. 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
A. 比尔
B. 萨维尼
C. 毕叶
D. 贝斯特里基
5. 实践中查明外国法的方法包括( )
A. 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B. 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C. 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容的人可以提供
D. 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6. 国际私法理论上反对反致的理由包括( )。
A. 采用反致有损内国国家主权
B. 采用反致有悖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C. 采用反致就是否定本国冲突规范
D. 采用反致会给法院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7. 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包括( )。
A. 先决问题是一个独立的涉外民事关系,具有独立的诉因,当事人可以就先决问题独立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B. 先决问题具有独立适用的冲突规范,有独立适用的准据法
C. 先决问题适用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
D. 先决问题的解决对主要问题的解决具有制约作用
8. 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冲突规范?( )
A.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 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D.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 识别可以基于以下( )原因产生
A. 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 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 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D. 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10. 实践中,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解决方法包括(   )
A. 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B. 类推适用内国法
C. 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D. 适用一般法理
E. 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11. 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 )。
A. 法国
B. 奥地利
C. 德国
D. 意大利
12. 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 )。
A. 依法院地法识别
B. 依准据法识别
C. 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 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13. 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A. 萨维尼
B. 孟西尼
C. 戴西
D. 库克
14. 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 )。
A. 冲突规范
B. 统一实体规范
C.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15.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 )。
A. 由当事人提供
B. 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C. 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供
D. 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16. 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
A.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日本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
B. 为继承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产而起诉的案件
C. 美国一夫妇在中国收养儿童
D. 日商投资设立的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17. 不接受反致、转致的国家有( )。
A. 伊拉克
B. 荷兰
C. 中国
D. 瑞士
18. 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   )
A. 属人法
B. 物之所在地法
C. 行为地法
D. 法院地法
19. 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 国内立法
B. 国内判例
C. 国际条约
D. 国际惯例
20. 实践中( )完全接受反致和转致。
A. 德国
B. 奥地利
C. 英国
D. 中国台湾地区

三、案例分析题(共 2 道试题,共 20 分。)
1.
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2.
1995年,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
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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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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