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公司A为促进产品销售,规定凡购买其产品价值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价格折扣20%。公司B购买该商品200万元,因为享受了折扣,实际付款16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发生的业务,进行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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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A建筑安装公司中标B宾馆的一项建筑安装工程,含电梯、中央空调、土建及内外装修在内,总造价2400万元。其中电梯价款120万元,中央空调价款200万元,土建及内外装修2080万元。
要求:通过上述资料,应当如何对这项业务进行纳税筹划呢?
三、纳税人宋某2007年8月分别给三家公司提供劳务,同时取得多项收入:给某设计院设计了一套工程图纸,获得设计费20000元;给外资企业当15天兼职翻译,获得5000元的翻译报酬;给民营企业提供技术帮助,获得该企业的10000元报酬。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四、张某为某公司职工,他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并通过考试获得了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某和某会计师事务所商定每年年终到该事务所兼职3个月,(由于会计业务的特殊性到年底会计业务特别多,平时则很少 ),会计师事务所每月支付其6000元的劳务报酬。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参考答案
答案一: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企业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并不一定按原价销售,而为促使购货方多买货物,往往给予购货方较优惠的价格。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反映,应纳增值税是不同的:
1、不在同一张发票上反映的,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7%=34(万元)
2、在同一张发票上反映的,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60×17%=27.2(万元)
是否在同一张发票反映,应纳增值税额的差异如下:
34-27.2=6.8(万元)
对于这笔业务,纳税人应该在同一张发票上反映,而采取用红字发票冲回的办法处理折扣,则又交纳“冤枉税”了。
答案二:《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以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因此,建筑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量不将设备价值作为安装的工程产值,可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建筑安装企业只负责安装,取得的只是安装费收入,使得营业额中不包括所安装设备价款,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1、如果该建筑安装公司同宾馆签订的合同把电梯和中央空调的价款作为建筑安装工程产值,应税的营业额应包括设备价款。
应纳营业税=2400×3%=72(万元)
2、如果该公司只参与与宾馆土建和内外装修的2080万元的建筑工程合同,设备由建筑单位自行采购,公司只负责安装,则:
应纳营业税=2080×3%=62.4(万元)
后一种方式该公司少缴9.6万元的营业税。
答案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总共列举了28种形式的劳务报酬所得,对于这些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这里的同一事项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具体劳务项目中某一单项。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明白并充分利用这一点。
1、如果该纳税人不懂税法,将各项所得综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款,则其:
应纳税所得额=(20000+5000+10000)(1-20%)=28000(元)
应纳税额=28000×30%-2000=6400(元)
2、如果分项申报、分项计算,可节省税款,计算如下:
设计费应纳税额=20000×(1-20%)×20%=3200(元)
翻译费应纳税额=5000×(1-20%)×20%=800(元)
技术费应纳税额=10000×(1-20%)×20%=1600(元)
应纳税总额=3200+800+1600=5600(元)
通过分项目申报纳税,就可以少纳“冤枉税”800元。
答案四: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同一项目取得连续性收入的,以一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从某些行业中获得的收入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即在某个时期收入可能较多,而在另一些时期收入可能会很少甚至没有收入。这样具有可能在收入较多时适用较高的税率,而在收入较少时适用较低税率,甚至可能达不到基本的抵扣额,结果造成总体税负较高。
此时纳税人可以和支付劳务报酬的业主商议,把本应该在短期内支付的劳务报酬在较常时期内均衡支付,从而使得该项所得适用较低的税率。同时,这种支付方式也使得业主用不着一次性支付较高费用,减轻了其经济负担。
1、如果张某和该事务所按实际工作期限签约,则张某应纳税额的计算如下:
月应纳税额=6000×(1-20%)×20%=960(元)
应纳税总额=960×3=2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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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张某和该会计师事务所商定,年终的劳务费在以后的一年中分月支付,每月支付1500元。则:
月应纳税额=(1500-800)×20%=140(元)
应纳税总额=140×12=1680(元)
经过筹划,张某可以少纳税款1200元(2880元-1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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